因给朋友担保借款,朋友到期无力还款,后我也被债权人起诉,最后法院裁决:我担保人还款。于是法院就将我的工资卡冻结,每半年法院将我工资卡上的工资全部划扣,现今已3次了,不给点滴生活费。请问法院的这种做法违法吗?我将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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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做法签妥当。在你证明只有工资是你的唯一性收入的前提下,应当为你预留出基本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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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应该留点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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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保留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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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这种行为合法,这是你给朋友担保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到法院起诉你朋友,要求他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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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法,您为朋友的债务做担保,债权人向您主张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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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保留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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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