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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在园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医药费有谁承担

交通事故
2014-12-27 20:55: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因此,如果有幼儿园以外的人导致,则由其承担责任,学校有过错,承担补充责任;若只是在幼儿园内受到损害,找幼儿园协商赔偿即可。如有需要,可找律师介入协商或诉讼。
  • 您好,视具体情况分析。
  • 可以主张幼儿园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