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今年64岁,于今年9月份在家附近十字路口骑电动车与一轿车发生意外事故中受伤,我方责任推定为20%.现在已经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鉴定为7级,鉴定费用750元。我父亲住院63天,总的医疗费用40000元,双方各支付一部分。电动车已被撞烂,折价1800元。我父亲之前无工作单位,在私人承包的工地干活,我父亲是在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请问我父亲能得到多少的赔偿金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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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3||| 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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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要看你父亲户籍性质你可以给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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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诉讼争取最大利益
追问:起诉前看看能不能调解协商,能提供个具体赔偿数额做参考吗,赔偿内容是包括以下费用吗?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的伤残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期间生活补助费、交通费、伤残鉴定费、电动车赔偿费、出院至今的医疗费。20%的责任又是怎么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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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