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无锡有套房,是我弟弟的名字买的,我是共同还款人,我两都没结婚, 我弟弟没有能力还房贷, 房贷都是我在还!另外,我弟弟做了亲戚公司的法人代表,我怕日后亲戚公司出什么财务问题等,会影响到房子。怕房子被封被抵押。 问题1, 房贷都是我在还,那我做为共同还款人有没有什么权利呢, 问题2:如果我这个共同还款人没有什么权利,只有还款的义务,那把房子他项做到我名下,今后 未来假如我弟弟欠人钱或是银行有贷款还不了,那做给我的他项会合法有效吗? 会不会被判无效。 如果被判无效那我多冤啊。钱都白还了。 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才能把房子保护好。 房子是贷款的,利率7折,所以暂时不会考虑过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