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30多年前一块自留地被亲戚用她家的自留地换了修房所用,那么她家那块自留地也就一直是我家所有了,事隔几十年,今年她家突然反悔不承认她修房置换了我家土地,并强行想要回她以前的自留地而且又不退还我家自留地,无果。她便将我家栽在那块自留地的八株果树用农药喷在已经成熟的果子上,并将地里栽种的已成熟的生姜一并喷上农药造成果树死亡,果子和生姜无法食用也无法出售,发现及时没造成严重后果,并在三四个月后将幸存的果树全部砍伐,通知了派出所,派出所将其作为民事纠纷处理,是否能当做刑事案件处理?如果能该怎样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