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二婚带有一个儿子我先生以前没有结过婚,我们09年6月拿的结婚证现在结婚5年多了,没有生孩子是他坚持不要的。自结婚一来我们一直是分被窝睡的,他不喜欢两个人睡一个被窝,他也从来没有爱过我娶我就是为了能很好的照顾他的生活把我当保姆使唤,因为他太懒惰什么都家务都不会,连自己的基本生活都处理不好,09年3月他有卖房子的余额50万左右《属于婚前财产》,10年开始投入股指期货到13年的9月亏了,还有余额28万。14年4月开始在事务所上班每月收人除去一切开支在8000元左右,他说他的收人要把以前亏损的钱填平,不能作为我们的共同财产而支配。我自结婚一来没有工作,因为我们在农村住了3年,《在浙江农村我们10年买了一套有30年使用权的房子带装修花了12万,这钱是他10年做期货赚的》在农村我无法出去找工作只能在家做家务。所以没有收人来源。现在我们俩人经常为钱吵架,他把钱看的比任何人任何事都重,一吵架他就叫我出去《让我净身出户》,可是我们现在住的房子37平米是他的大姨给我们的,我当时不懂什么比例,我老公说是为了少交税,他的份额就按百分之99,我按百分之一过户到我们名下,最近我们关系很不好,两年来一直分床睡的,现在我想离婚请问律师我能有多少保障?《他是上海人我是外地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