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的,我和我老婆结婚不到一年,由于我在外地打工,在一起时间不长,几乎没有共同生活,我现在回来了,说我对她不好,她不愿意和我一起生活,也不愿意过夫妻生活,已经很长时间了,我多次迁就 她,现在已经没有感情,想离婚,但是结婚时,为了结婚她父母向我们要了几万的礼金,现在离婚,之前的礼金能返还吗?还没有小孩,她一直不愿意过夫妻生活,我父母也很着急,没有吵架,有夫妻之名,没有夫妻之实。太没意思了,以前我经常给她打钱,我想好好生活,但她不愿意回来,已经回娘家了。找人劝说也不回来,我去接也不回来,我不想离婚,但她一直不愿意共同生活,我对她也死心了,她一直拖着,想让我人财两空,,我该怎么办?法院会支持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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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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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登记了没有?没有登记彩礼是可以要回的,登记了,时间长了就不好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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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请求退还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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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