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丙方有一套房子要出售,经与甲方协商,成交价为100万元,双方签订了合同,同时甲方向丙方支付了定金10万元,双方约定一周后过户交房;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第二天,乙方也来看房,乙方愿意以120万元的价格购买房屋,丙方为了多赚钱与乙方又签订了买卖合同,收取了120万元购房款并将房屋在与乙方签订合同后一天交付给乙方。一周后,甲方要求丙方交付房屋并向丙方交付剩余90万元房款。丙方说房子已经卖给了乙方,无法进行交付。 问:1、甲方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2、如甲乙双方均想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法律上会支持那一方?法律依据是什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