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朋友合租的房租,总共去了四千,押金五百,房租一个月五百,租了三个月,但是三个月没到那个女孩子就走了,房子是她男朋友出的房租,也就是说我三个月的房租加上押金总共欠他男朋友两千块,后来我把钱给他还清了,但是他现在不把合同给我,我退不了房子,合同上签的是他的名字,委托人是他女朋友,三个月到了以后,水电费120元,平摊的话一人60元,押金五百块他还剩240元,后来我把钱打给他以后,给他打电话,发消息他都不接,我又租了一个月,没过多久我就去别的地方了,我今天给房东打电话,他说那个男的委托别人把合同拿去给他退房,叫他退押金,由于我的房子过两天才到期,东西没有搬出来,老板便没有退押金,我现在是不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那个押金是我的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