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高龄体弱多病,但住院前生活完全自理。因骨折入院,行微创骨固定手术顺利成功。但因 1、护士术前清洁灌肠粗暴操作导致肛周皮肤损伤,没给及时处理而溃烂。后经家属反复找才给予积极处理,但至死未愈。就因他们怕自己造成的这块损伤扩大,术后留置尿管一直没能拔掉,反复发生严重尿路感染,感染性休克,以至于多脏器衰竭,加速病人死亡。现在医院只认那块皮伤,不认其与尿管不拔导致感染和死亡的关系(医生辩称尿管不拔是因心衰记尿量。而病人无尿失禁且始终意识清楚,完全可以接尿记量。)我想直接从院内感染角度索赔。但不知应从那几个关键点着手,一般可索赔多少? 2、病人住院后两次因感染加重入ICU。后一次是在家属已明确告知医生他要给病人用的抗生素一周前在ICU曾用且发生过敏反应,医生也从电脑上调看了前次ICU医嘱,但还是坚持给病人用了这个不久前刚发生过过敏反应的抗生素。因老人肌体反应迟缓,过敏试验和输注过程无明显反应,但输完后,病人即呈嗜睡状,很快出现双眼、面部及身上潮红,呼吸困难,以至于到了呼吸衰竭、需气管插管、急转ICU 抢救的程度,这些都是在该药拔针后2小时之内发生的。进ICU后,病人面部及全身皮肤发红水肿,有水泡破溃,继之全身皮肤剥脱,多脏器先后衰竭,加之感染、休克,病人迅速进入临终状态,最终死亡。医院硬是不承认药物过敏反应。我该怎么做才能迫其承认这个事实呢?过敏反应与促衰致死直接相关,可索赔多少呢?3、病人前一次从ICU转回病房后,经治医生没有根据ICU医嘱的用药情况给予抗生素、强心药(地高辛0.25 每日2次)等的接续治疗,等于将这些药物骤停,以至于病人回病房次日即发热,回病房没几日即出现心脏情况,回病房一周即病危 重返ICU。这可以索赔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