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高邮市**镇**组的集体土地买了好几次,有几百亩地,但是分钱给村民是按照村组长自己的设计方法分钱的,共三段方法,如第1挡【按照1998前户口在家的几亩地为杠杠分钱】,第2挡【按照1998年前户口在家的几个人头分钱】,第3挡【按照2013年卖地时户口在家的几个人头分钱】。我1995年因谈对象户口迁移到邗江对象家里,后因为其他原因和对象分手,在2004年把户口又迁移回家,我们村小组在2013年卖了集体土地,第1挡没有我,第2挡也没有我,第3挡才有我,而且我的女儿在2006年才出生,她在第2挡有了,其他的部分村民也有户口迁移出去在我后边又迁移回来的,但是他们都有分钱,可我没有,您看是不是村组长的分配欠妥,我怎么样才能够要回我的那一份呢,请您给我出个主意,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