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老婆的爸爸妈妈十几年前离婚,不要女儿,让我老婆一直跟着妈妈生活,而且房子也是他自己一个人占着,我老婆跟着妈妈在外面租房住,她妈妈也就是我丈母娘一个人干着几个人的工作把我老婆养大,她爸爸在离婚1年左右又找人结婚了,现在他爸爸也就是我老丈人,把当初他们(老丈人和丈母娘原来住的)的房子卖掉了,说是为了给自己做手术治病(因为曾住院时医院说他的病需要花好几万等等),其实是他现在的妻子哄他的钱,让他把房子卖掉钱却存到那女的家人户头上,而只给我丈人去输输液就完了,根本没花什么钱,现在那女的跑到南方说是给自己儿子看孩子,因为确实是他儿子刚生孩子1岁多的样子,我丈人他一个人住在那女人的房子里,并患有脑梗,打电话让那女人回来,那女人说她现在身体有病啊不舒服啊一回来一回来就犯病之类的,总之,人家拿到买房子的钱就没准备管我丈人了,当时她还在这里的时候,就急着怂恿我丈人把房子出手,结果就是能卖20万的房子她10万卖给人家了,我丈人还是那种不跟自己人一心的那种人,房子你不给自己女儿,自己拿着也行啊,现在这个钱都存到人家名下了,现在丈人他又犯病了,人家这回不来了,因为你一个一无所有的糟老头子人家来干什么,当初卖房子的时候我老婆就劝我老丈人,说你把房子卖了女人就绝对不会来管你了,可是丈人就是不听,还要跟我老婆和丈母娘动手,作为我们怎么依靠法律武器来捍卫这个道理呢?现在我们也有了孩子,自己家还有我奶奶,我爸妈,我老丈人是那种非常邋遢的人,喜欢喝酒喝得烂醉,然后在床上随便尿的人,我们家人不可能接纳他来我们家来住,现在是我老婆掏钱把他安顿到敬老院住,一个月1500元左右,管吃管喝,有人照顾,冬天暖气一直都开着,可是她现在的妻子可以说不管就不管了么?还有她应该付出什么样的责任?我们只知道理,却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我们的权益,请又正义感的律师专家们给我们指出迷津,我代表我们全家感谢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