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怀孕了,和我在一起的那个男人却已经结婚有两个小孩了。现在我准备打掉小孩,我可以找那个男人要营养费 精神费吗? 不了解法律 所以咨询下律师。可以介绍一下我该怎么做?希望快点回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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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他人已婚还与他人非法同居如何定性|||案情: 1993年9月21日何某与陆某经过自由恋爱登记结婚。因家庭矛盾,何某一气之下于1998年1月份去坝头村与卢某以夫妻名义同居,在此期间,陆某曾找过何某,希望她回家,但何某拒绝回家,卢某知道何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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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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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可以的你可以告她重婚罪 可以得到有营养费 精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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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个男的和你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属于重婚。没有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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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和一点营养费可以追讨,其他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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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能够证实你是受骗并怀上他的孩子,否则很难达到索赔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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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