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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去年4月在沈阳**医院诊断出肝转移癌,因为当时已到晚期,加上我们个人的想法,就一直没有住院治疗。医生说手术已不可能。并说最多能生存5个月。我们一直采用中医中药治疗。其间,我们申请过理赔,保险公司拒赔,原因是“不符合理赔条件”,后来,我到保监会申诉,申诉函最后转到了**保险省公司。答复跟以前一样。后来多次跟理赔部经理沟通,他说,你后期使用一下杜冷丁,再把材料交上来看看。我弟弟目前已经感觉疼痛,我给开了盐酸曲马多,只使用一次,效果还好,可是我弟媳不让用了,说对身体损害太大。我想,如果等到最后不行了再使用杜冷丁,也许没几天人就没了,即使理赔了,麻烦事业很多,至少涉及到继承问题,手续很麻烦。而且那也是没有把握的事。保单上保的是重大疾病,格式条款说明必须有一系列的治疗和单据,我查过,保监会有明确规定,不得以患者是否治疗作为拒赔的理由。我想起诉。另外:我们一年多来的检查从县级到市级到省级医院的片子、报告均有。请问,可以起诉不?保险是在**保险公司鞍山岫岩分公司投保的。该到哪起诉?谢谢。

其它综合
2014-12-19 09: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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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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