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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再婚女人,我于2004年和他结婚,户口就随着结婚就迁过来了,因家庭纠纷生活了半年而离婚,我为了要供养孩子上学,只有到深圳打工,土地一直是我离婚的男人在管理,我今年回来了,村委不同意我享有土地的权利,村委说要收回我的土地,村委有这个权力吗

婚姻家庭
2014-12-18 16: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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