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重庆市2014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
2014-12-17 07:26:1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重庆)受害人死亡赔偿 1丧葬费上年度年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 上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城镇),上年度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农村),3被抚养人生活费4交通费5住宿费6 精神损害抚慰金7财产损失等
    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按照以下情形协商赔偿: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死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为1万元;财产损失为2千元)。不足的部分,车方按照主要责任承担80-9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60-70%,次责40-50%。
    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涉嫌交通肇事罪,另由公安机关侦查)。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 需要根据双方事故责任比例判断。
  • 城镇25216元,农村8334元
  • 这个要依据死者的户籍性质及责任划分等情况来具体计算的,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如需法律帮助可电话或当面咨询李行律师。
  • 按城镇或农村居民计算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