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在幼儿园摔成骨折,住院半个月出院回家静养,医属3.4个月方能下地行走。因为我小孩伤及部位特殊,留有后遗症的可能性过60%_70%,因为孩子才4岁正在发育,发生畸形时间不定的,手术时间亦不定。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我们该什么时候向学校索赔最好,在家静养的这几个月又该做那些准备?一个焦急的母亲在等待回复。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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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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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情况,如果因园方未尽教育 ,管理职责,在工作中存在过错而导致你方伤害,你方可以要求园方承担赔偿责任,你方可以要求园方支付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关于赔偿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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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建议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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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