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50岁的男子和近60岁男子发生口角,60岁先动手打人,然后再用利器打人,50岁处于自卫把对方打成轻伤,请问会怎样处理?对方不愿意和解,要赔18万才愿意和解,对方有关系,明明是对方没理再先,还先动手大人,60岁男人的儿子拿刀报复没有砍伤50岁男子家人尽然不用受任何法律责任?请问这是为什么,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4-12-23 14:57:1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恶意打人造成人身损害怎样赔偿|||  受害人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轻微伤的,追究行政责任;均可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 详细>>
  • 如果构成正当防卫的话不要付刑事责任
  • 这个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 要求太高就走不和解让法院判吧,建议委托律师争取轻判。
    追问:当地乡政府要求和解,对方不同意,要求过分,如果打官司该怎么打?赢了结果和输了结果是怎样?对方先动手我方自卫把他打伤,他儿子有拿刀去我方家里砍人,应及时跑得快才没受伤没。这官司怎么打,会怎么判?
    解答:可委托律师会见,提供帮助和辩护
  • 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出于自卫,则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你发现案件不公正公平,可以向上级反映。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