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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去年三月做的假体隆胸手术,术后就感觉胸部下面麻木,一边乳头疼痛,之后回去复诊,医生说过半年这些症状就会消失。过了半年后,还是感觉没有消失,然后十月份我要求医院给我取出假体,然后医院让我签了一份假体取出协议,内容是1、甲方同意2013.10.21日给乙方行假体取出术2、乙方同意不退2013.03.03日所交的医疗费用3、在甲方给乙方行假体取出术后,甲乙双方因医疗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结终,如有一方后悔的,不再调解4、如有未尽事项,双方本着相互尊重,诚信的原则继续协商。 现在取出假体一年多症状没有缓解,我想医院退还全部手术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有了那份协议我还可以要求医院吗?

医疗纠纷
2014-12-28 2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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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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