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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餐饮服务员上班时下楼梯踩空了扭伤了脚,去医院检查伤了骨头当时是工伤,经过45天的治疗医生说好了已经正常可以上班,于是酒店给我休息3天就叫我去上班,3天以外就不属于工伤。。因为走路疼不能上班,离职回家又不批准,在这休息也没工资 两个月的工资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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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5 17:08: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是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先进行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2、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3、以上项目个案均不同,需要结合工资、医疗期、停工留薪期等计算,建议来电咨询或带材料面谈。
  • 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45+3天的工资是可以拿到的也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属于工伤的可以享受相关待遇。
  •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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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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