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香港人,在香港注册的公司申请破产后,还有部份是内地供货商的欠款未还。我们在内地买的房和车会被内地债主告上法庭拍卖吗?房和车都是老婆名字,但每月房贷车贷供款是先生帐面转帐,法律上还是属于夫妻公同财产吗?会被当夫妻共同债务被拍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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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也为夫妻共同所有,除非一方举债且财务没有用入夫妻或家庭的共同生活开支。如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则企业所产生的债务与股东及股东家庭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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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债权人有权起诉并且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你们夫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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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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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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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看你老公在香港注册公司的结构和形式,是否是恶意破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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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确实欠债,对方可能会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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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