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另一公司合作,我方仅出厂房设备,另一方出流动资金、生产原料、员工,负责生产经营,利润分成方式:我方按照产品吨位每吨提成20元,请问应该签什么合同?租赁合同还是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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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从你的描述来看,你们之间的合同,更符合合作经营合同的性质,因为你公司有风险与利润同在。按照合租赁合同的性质,但是你的租金不是按照租赁物是使用期限来收取的,而是按照生产产品数量收取的。这样对你公司来说,有可能另一方公司生产的数量少,你公司收取的租金少,或者对方公司不生产,你公司没有租金。如果不这样约定租金,就是一个多大面积的厂房、多少设备,租给另一公司,一年租金是多少,这样你公司稳赚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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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租赁合同和合作协议是不同的,本案中你与这家公司的合作经营,体现为你用不动产投资,建议你签署合作协议,更能保障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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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相关利益签署的合同或协议,根据我国现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在实务的操作中,这种情况应当签合作协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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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