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正常行驶,行人突然窜出导致行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能否判定为同等责任(一个77岁的老人在早上六点多的时候突然窜出了,当时天还没有亮,老人窜出来时手里拿着手电筒,当时车辆经过时老人被副驾驶位置的后视镜刮了一下,手里的手电筒砸到自己的人中位置出血,老人真实的死亡原因是高血压——法医结论,出事后车主马上打电话抢救然后马上报警,并给老人给予及时的救助,事后车主积极参与抢救工作)问在责任时能否认定与同等责任。车辆是正常行驶,事发地并非斑马线,且车速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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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作出事故认定书,确定各自的责任大小,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要求对方按照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可以打电话与我联系。|||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作出事故认定书,确定各自的责任大小,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要求对方按照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可以打电话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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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责任要以交警认定为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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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很难被认定为同等责任,因为老人没有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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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