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8月15日提起辞职报告,电脑走的OA流程,公司也审批了但我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继续在公司工作,当时留下来我和我的直接上级说了,他也和公司人力资源部说了,当时人力资源部是同意的,现在我负责的工程项目完成了,公司就以我曾经提出辞职,公司领导已经同意了为由要求我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今天我回公司和人力资源部谈了,答复是我迟迟不回来办理离职手续,如果现在想继续在公司工作必须写一份报告等公司批准才行,如果我想离开就没有经济补偿,说当时我留在下来时没有书面报告,我想问一下现在算不算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我不想留在公司我应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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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解除劳动关系是一种违约行为,该行为明确在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予以明确。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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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老板强令冒险作业怎么办?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在危及生命安全时,劳动者有权紧急撤离现场。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因情况危急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一)以柔克刚
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是任何用人单位都该杜绝的。用人单位的领导也是有着工期延误或其他压力才肯冒险的,所以表现得十分强硬。作为劳动者,这种情况下应当冷静地向领导讲清楚危害和可能发生的后果,建议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如果有安全管理人员,最好同时让安全管理人员到场进行沟通。
(二)严词拒绝
如果沟通无效,而用人单位坚持强令冒险作业的,劳动者应当严词拒绝。毕竟,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指挥、监督、管理下提供劳动的权利相比,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更为重要。您也不会因此被认为是不服从管理、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违反劳动合同。
如果受到强迫或者威胁,劳动者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求助。这里所说的主管部门主要为卫生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
(三)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一意孤行,置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于不顾,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并且以克扣工资、解除合同等相威胁,甚至是以暴力强迫劳动,那您为了自身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您是有权立即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而且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您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需要注意的是,在您采取行动前,一定要准备充分,想办法取得用人单位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的证据,以便在您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之后能顺利获得法律规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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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解散,员工应获得赔偿金,公司可以优先安排员工。 2.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3.建议先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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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