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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妻子离婚,女儿判她,结果她不要女儿现女儿我抚养,监护还是她,还要离婚时她担负的债务,我能经法律来解觉吗

民事相关
2014-12-17 17:47:3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其一,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你方可以与女方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如果双方协商不能处理,那么你方可以向法院 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而之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当给付子女抚养费,(抚养费标准如下,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其二,如果该债务是女方的婚前个人债务,那么离婚后由女方个人进行偿还,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离婚后由双方共同偿还。
  • 你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主张孩子的抚养费。
  •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 是的,可以带上资料咨询当地律师为宜
  • 当然可以用法律解决,但还是要看证据哈。
  • 你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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