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在工地把脚趾头弄断了,在医院里,工地负责任人没有去交钱,老板也不接电话,而且还没有给我哥买保险,请问像我哥这种情况怎么办,赔偿问题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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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收集劳动关系证据,先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工伤待遇。工伤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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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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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劳动局投诉,不行的话尽可能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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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请工伤认定,后做鉴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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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能不能认定工伤,能够认定工伤就由老板承担责任。
不能认定工伤,也可以以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要求老板和相关单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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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找劳动局,处理不了,去找城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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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