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殷XX(驾驶证号:42010XXXXX11143619、档案编号:420101127351)在2014年11月25日7.45分左右驾驶前后车牌一致鄂A-DXXX3标致307车,在武汉长江二桥上被长江二桥交警大队所扣。中午电话通知我,前车牌号是相符牌是假的,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到事故中队处理此事。12月5日我到交警大队被告知经标牌厂签定前车牌是假牌,给我一张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给予交法57010违法处理(网上查是罚款5000元、拘留15天、扣12分)。
对此我申诉:
1.这车是我夫人户名,牌照一直未换过,并多次年交管局年检都没有问题。
2.我个人造一块假原车号码前车牌对我没有任何好处,直有经济损失和违法风险。
3.我多年来签定车牌是看号码是否相合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