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8月应聘一家化工企业的驻外业务员,企业说试用期6个月。后我被派往外地外事处,从事的却是物品管理工作。该办事处已经有一名正式转正的物品管理员,我就跟他学习。在此工作期间库房货物短缺,货物短缺的原因现在都没有搞清楚。公司要求我们两个人赔偿短缺的货物,赔偿金额是6千左右。我在工作期间仓库有多少货我都不清楚,原因是正式的库管没有和我做物品的交接,每月的库存帐也是那正式物品管理员在做。如经公司要求我们两个赔偿短缺的货物。我可以拒绝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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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找谁|||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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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