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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银行柜员。11月3日中午一名女顾客拿着一张汕头开的借记卡来取1385元,我当时差错给了13085元,多给了11700元。录相完全清楚地看到现金金额,整个交易过程与顾客模样。当晚查找资料,得知卡主陈先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详细地址。卡主将卡片给那位女顾客让她帮忙取钱的。11月4日与卡主陈先生联系,他总是推说忙,直到今天才回复说找到那个女顾客,并只认拿了1385元。而那位取钱的女顾客联系不上。单位不肯报警也不让我起诉,只说让我自己想办法,找不回款项得全部自己垫上。我刚毕业新入行,根本没这么多钱赔。 我具体怎么才能向那位顾客要回这11700元钱呢? 谢谢帮助与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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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1 03:41: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