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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海南东方买一套期房住宅,明年交房,说好交预收款5万元分,先交现有2万,剩余三万三天之内交,因为该房当时还没取得预售许可证,所以我以此为由提出带许可证下来后再交。今天仔细看收据他们给我开的收据和协议先交的那两万元写的都是立约定金。昨天说预售许可证下来了让我交后面的三万元。如果我不想买了,那两万元能否给我退回来?怎么才能退回来?谢谢!

房产纠纷
2014-12-12 16:58:1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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