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2月至2014年12月在本地一单位上班,刚入厂时单位承诺过了试用期以后,就签合同交保险。但一直到现在也没动静。经常加班,但是还是原工资的额度,也没加班费。我刚刚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同意了,但没有任何补偿,连工资都得等着一月一月发。我想问问,像我这种情况,怎样维权呢。单位应该给我哪些方面的补偿。现在有跟老板谈话的视频文件还有交行开的工资证明上面有单位公章。请问胜算有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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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当时是以什么理由辞职的?单位应该你签订书面劳动,给你缴纳社会保险,应该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胜算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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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种情况和证据对你非常有利,但胜算不是现在就能说出来的,要结合双方证据及开庭情况综合考虑,详细情况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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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要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等,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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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向所在地劳动监察投诉,如果没有得到解决,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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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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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好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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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