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家孩子上初二事情是这样的,中午在学校食宿,午睡时另外一个同学在身旁老是戳弄我家孩子,中午都没睡好觉,下午上课时,那个同学正好经过我家孩子课桌,我家孩子就从后面轻轻踢了那同学一脚,那同学转身两人就扭打了起来,在推搡的过程中,把我家孩子推到了,那同学也被脚下的课桌腿拌倒,恰巧磕在桌子角上了,眉毛下方一个口子缝了7-8针,家长问我们索要3W赔伤,可是我们没答应,最后通过班主任调节给他一万,并立下字句双方,班主任都签了字,说一次性了解,碍于是班主任而且孩子还要在班里下上学,还有对方家长说缝针有可能引起那个病,这个病的,不愿意就去做检查,还有耽误孩子以后还想当兵什么的,无奈只好欠字给钱了,只是觉得被讹的感觉,1万也不是小数了,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家孩子在外面和同学说话,还是那位同学拿着气球在我家儿子耳边拍爆了,儿子回来后觉着很不舒服,耳鸣什么的,当时放学时间班主任也不在,第二天打电话给班主任说了说,带孩子去医院做了检查,耳膜,听力没什么大碍,偶尔耳鸣医生说可能神经受到的损伤要慢慢调养,请问我应不应该找对方家长索赔医药费,以后的检查费什么的,那位家长问我们索赔的钱合理吗,我是不是也用同样的方式对那位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