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初经人介绍认识我老公,交往一年后(经常住在一起)我感觉很爱他结婚,2013年2月18日领取结婚证,后和老公一起住在公公的房子,婚后他办公室的女同事每天晚上打十几、甚至二十几个电话,2013年4月5日我报了警,2013年5月1日他的女同事找上门,此后我老公承认和她有爱昧关系,2013年7月7日我们写下"婚姻维持协议",协议内容我耐心等他回头,期间他对我不行使夫妻生活权力。可2013年9月他到法院起诉离婚,2013年9月他和我发生过一次性关系,我当时以为他对我有感情打算回心转意,我很高兴就同意了,结果做完爱他起来后告诉我,说我是个婊子,然后扬长而去,10月法院就通知我开庭。请问律师,他的行为算不算强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