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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对方谩骂我母亲,我方事后半小时母女拿棍子找她理论,过程中厮打,对方自己摔倒,头部磕了个包,鉴定为轻微伤,赖我方打的,对方两名证人证实母女均拿工具,但是我方口供只承认一人拿棍子,另一人没拿,只是拉架,请问这种情况公安机关可以认定我方为合伙斗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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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6 09:34: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