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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在深圳一家工厂工作快一年了,工厂没有跟弟弟签订劳动合同,工厂给员工工资结算方式:一个月上班330个小时(包括星期六星期天上班的小时数)。其中176个小时=1808元,超过的:330-176=154*(1808/22/8*1.5)=2373元。一个月上班330个小时的工资为:1808+2373=4181元。请问各位工厂的工资结算方式合法吗?弟弟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谢谢各位了!

劳动纠纷
2014-12-08 16: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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