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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下午我开老板的车去办事在西外环出事故我是全责当时我不知道车没保险第二天老板去私聊把事解决了全部责任是我的费用由我来付最后扣了我8千元工资。

交通事故
2014-12-05 18:46: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 详细>>
  • 办私事你负责赔偿,办公事老板有权要求负责。
  • 需要分析案情
  • 可以协商处理,如果是公事,应该是老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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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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