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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得知老公工伤死亡后马上又拆诉 你好!我大哥和大嫂是经别人介绍结婚的,我大嫂以前离过两次婚,和她第一任丈夫有一男孩,离婚后判给了男方;和她第二任丈夫离婚,听她自己说是在她和我大哥拿了结婚证后才领的离婚证。她和我大哥有两个女儿,好像从09年开始就是由我父母在带,他们俩都没怎么管过孩子,钱也没寄过多少回家。我大哥大嫂断断续续分居4年左右,在这期间我大嫂曾2次起诉离婚,第一次不知什么原因拆了诉;今年3月份左右又起诉离婚,据法院相关人员说离婚判决书已下来,5月27号准备送到我他们双方手上,但我大哥5月26号晚上11点左右在福建一工地上上班发生意外死亡,我父母是5月27号零晨接到通知,他们当时就打电话给了我大嫂,5月27号早上我大嫂第一时间就跑去法院把诉拆了。因为相关部门说他们没有拿离婚证,很多程序必须由我大嫂签字才可以,所以这事就由她来负责解决。但是她对对方提出的赔偿不满意,事情一直拖到至今未解决,我大哥尸体也还在福建那边殡仪馆到现在还不能入土为安。她把我父母及我大哥的户口薄与身份证都拿去了,一次次跟我父母保证好久好久能解决,但是现在打电话她都不接,我们家人都希望能尽快把事情解决好带我大哥回家安葬,但她非让对方赔偿80万,说什么不死是死了,这种事情急不来,我不知道她究竟要拖多久,她倒是没事做,一天到晚又不上班、两个孩子扔给我父母也不管,她说她拖得起!她现在就觉得她有结婚证把我们一家人都吃得死死的。请问他们到底还属不属于夫妻关系?这事如果我父母签字她不签字行不行?

婚姻家庭
2014-12-05 23:17:2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您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
    1,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均分,有过错一方不分或者少分。
    2,子女抚养权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3,不抚养一方支付抚养费,为收入30%左右。
    4,其他详细情况建议致电详询
    5,欢迎访问我的个人网站学习更多的法律常识
    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第32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判决书没有生效,嫂子和你哥哥还是夫妻关系,哥哥的赔偿金,可有你父母嫂子和哥哥的子女均分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 您好,来电免费咨询
  •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协商
  • 你好,判决书没有生效,嫂子和你哥哥还是夫妻关系,哥哥的赔偿金,可有你父母嫂子和哥哥的子女均分,需要帮助请来电详谈。
  • 判决没下来,两人还是夫妻关系。您哥哥的继承人包括您嫂子、父母、和两个孩子,建议您父母与您嫂子尽快协商您哥哥的事情。
  • 您好,首先要明确法院判决生效的时间。如果在5.26日之前,那么您大哥的丧葬费等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有权继承您大哥的份额。否则否则就不能继承。您方可以以女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等原因要求不分或者少分财产。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积极委托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欢迎随时咨询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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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