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现在的媳妇都是二婚,我再婚前有过一个女儿,我媳妇再婚前,没有生育过但是收养了一个女儿,可是我媳妇的离婚协议上写的是生育有一女,现在孩子的抚养权都判给了对方,我的户籍所在地是青海格尔木城镇户口,我媳妇的是西安市高陵县农村户口,现在我媳妇怀孕了,要办理准生证,我把申请表也拿到了,我媳妇这边证明已经开好,但是我的户口所在地不认证明,不给申请表上盖章,我想知道我们这种情况能办理准生证吗?准生证在西安这边办理,能在我的户口所在地给孩子上户口吗?请教律师,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