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月26日结婚登记,女方在领证之前流过产,由于经常吵架10月21日一直到现在没有见过面了,本来定于11月29日举行结婚仪式,10月21至今一直表示不结婚了要悔婚,当时彩礼给了6万,在她闹离婚时,也同时取走我的工资卡2万元,还有我当时给她的钻戒一个,现在一分钱也不想给我,我和她晚上很频繁的在女方家同居但是不到两个月,并没有一起做饭之类的,我和她认识时间短暂和谈恋爱没有什么区别,并没有去新房居住,我想拿回彩礼能拿回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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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彩礼是我国婚姻传统习俗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只要存在婚姻,就存在彩礼,无论多或者少。但是现实中经常出现,给了彩礼之后,却由于种种婚姻结不成婚或者结了几天婚就离婚了,那么这些情况下能不能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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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索要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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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很有可能都到返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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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全部拿回来了。可以协商,但最多是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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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