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号,南二环佑安桥路段发生连环追尾,交警判罚我对前车全责。但由于我再出事故前由于骑摩托车交警出发我准驾不符扣了12分(但驾照没有被扣),所以我的保险公司拒赔,我车前部受损和我牵扯的尾部受损由我个人承担。我与前车主商量我找地方把我的车和他的车一起修了,但是对方告诉我他自己把车修了,谁定的损,定的多少钱,在哪儿修的,我一概不知道,他也事先没有和我商量,然后就把我起诉,让我赔付他修车的钱和折损费以及误工费等,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怎么降低我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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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是重要的依据,
先看责任认定情况,然后最好建议协商解决相关赔偿事宜,
协商不成委托律师走诉讼程序,
希望可以帮到您,欢迎随时致电咨询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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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事故责任和具体损失赔偿,提出自己的意见,积极准备应诉答辩。如果需要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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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即可,并非是对方的所有损失你方都得承担。如需委托律师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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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事故责任和具体损失赔偿的,可以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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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话,还可以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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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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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具体事项可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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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搜集证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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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让对方向法院起诉,不合理的要求法院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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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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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