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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条上的合同履行地,不在我当地。能在我当地起诉么?

债权债务
2014-12-03 23:10:0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18、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9、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
    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0、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21、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22、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23、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24、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25、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你好:可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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