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万州人,今年二三月份在万州给一公司开渣车,四月工地迁移到重庆渝北,在万州时天天回家,迁至渝北后吃住在工地上,我们没节假日,雨天不能干活才能回家,5月3日下雨,我与工地上其他三员工一同回家,在回家途中发生车祸,两轻伤,三重伤,包括司机,两轻伤几天或十几天又上班了。我与另一重伤几月都没好,还在养伤,我伤最重,在医院化了十三万医药费,还有三处明年二次手术取钢板。交通伤残为八级,和四个十级。请问这算工伤吗?公司里有责任付担医药费和伤残费用吗?我们没有劳动合同,都是口头协议,只能证明劳动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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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很有可能构成工伤的,且工伤赔偿很高,建议可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维护合法权益,如需法律帮助可电话或当面咨询李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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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可以按工伤标准要求赔偿,也可以要求人身伤害,如需进一步帮助,电话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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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后,不足部分可要求工伤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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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证明工伤比较困难,首先一点就是上下班途中,你这个算不算上下班存在争议,你可以先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先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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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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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