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子是父母建的,房子那时分割给我了,而我也有了土地证,现在父母反悔想拿回这房子,我不同意他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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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您说的房子分割给您,且您已经办理了土地证手续,该房子视为您父母对您的赠与,且已经履行,一般情况下不能撤销了。但是赠与合同的具有法定撤销条件。我国《合同法》第192条第1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第193条第1款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所以具体要看你有没有出现前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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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家庭矛盾纠纷,建议协商解决,我是福州本地律师,需要帮助可以找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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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与子女房产赠与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须提供以下要件: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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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已经赠与了 并且相应做了土地证 一般是不可以在索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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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以什么方式分割的,你除了有土地证是否还有其他证据材料。有需要请带上所有材料到所里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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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已办理了土地证,建议去办理一下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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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