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工地在徐家汇宜山路,有个木工看到老爸和钢筋工争执,就用榔头敲击钢筋工并相互追打,结果从钢管架子上跳下时右脚踝粉碎性骨折,此后零陵路警署已受理。钢筋工后被保释。请问该木工打架受伤算工伤吗?有律师愿受理此案,由木工诉钢筋工人身伤害吗?
-
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暴力伤害的,可算作工伤。。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
-
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暴力伤害的,可算作工伤。
-
不算工伤,可以起诉。。
-
法律法规规定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是工伤,是否符合这个条款,需要研究事发的具体情况了
-
非工作原因,打架造成的,不算工伤,但是可以起诉加害人。
-
木工可能不构成工伤,诉人身伤害是可以的。
-
因工作原因受到暴力伤害的可算作工伤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