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刑事案件调查收集证据的责任在于公安机关,请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的线索,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侦查。
追问:但每次去当地派出所咨询案情情况,每次都是还在调查中,事发过十多天后我看到当时其中欧打我的人员并通知派出所成功捉到人,但派出所第二天就说因证据不足就放人了,案发已经过去两个月了,派出所一点消息都没有,我因为我受伤的地方是左手骨拆折,到现在还不能工作,当时住院就花了不少钱,现在生活都成问题,家里还有小孩要养,我该如何讨回我住院的费用还有后期拆钢板的费用。
解答:您好!可以向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反映一下情况,或索取不予立案通知书后,向检察机关申诉,请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办案。
追问:你好!我还想咨询一下,如果我手上有证据证明幕后主使叫别人和我谈私了通话录音,这个录音能够作证吗?
解答:您好!这个当然是证据,而且是重要证据,请务必注意保存,建议复制后交多个亲友保存。
追问:好的,谢谢!为什么警方说录音只能作为参考,并不能作为直接证据证明,还有伤情忙鉴定结果受害者不能拿走只能是放在派出所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