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刘某结婚四年,婚后刘某经常欧打王某,而且将王某打成脑震荡、颅内淤血、眼眶骨折。家人报过警并经法医做过鉴定,前不久又发生了打架,刘某因派出所有立案材料,没亲手打王某,而是叫来他的姐姐对王某进行殴打。请问什么情况下刘某承担法律责任(有人说不起诉离婚法院不管)?对刘某姐姐的行为如何起诉?而且前二年刘某曾逼迫王某以王某名义贷款(农村贷款必须以女的名义才给贷),贷款后刘某将钱拿走,王某不知用于何处,不敢问,一问就挨打。如果王某起诉离婚,此贷款如何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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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新婚姻法对家庭暴力的规定||| 遗弃是指对于需要扶养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表现为经济上不供养,生活上不照顾,使被扶养人的正常生活不能维持,甚至生命和健康得不到保障。近年来,因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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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