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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苏州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名保安,2014年5月8号早上上班途中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我左腿骨折,我当时交警到现场做了笔录,并告知等治疗结束后到交警队接受处理,我当天就住院了,并向我公司说明了情况,下午保险公司的人到医院简单问了我一下,也拍了我的照片,我和我公司领导说我的医疗费不够,公司的一个经理送来了一万元后就不理不睬我了,我我手术后十很快就出院了,腿内有钢钉,一年半后要取出,我出院时医疗费共计三万四千多,我出院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三万多对方无能力赔偿,通过交警队调解,对方一次性给我一万元我们协议解决了我和他的民事赔偿,我找到我们公司,想和公司按工伤给我赔偿,公司把我的相关材料拿去,说保险公司投保了,三天几天前公司把我的材料还给我了,说保险公司不与理赔,公司也没办法了,请问我能向公司要求工伤赔偿吗?谢谢你, 你好

合同纠纷
2014-11-30 08: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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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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