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四个子女,在老三女儿家住了三年,然后把老人的存款都拿完了不想照顾了,于是我把老人接了过来住了两天老人心脏病在家去世了,我的姐姐也就是老三对死亡提出异议要求尸检,弄得邻里都知道了,现在检验下来正常死亡请问这样是否侵犯了我的名誉权?能不能要求她赔偿精神损失费和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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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仅是提出异议,而没有进行侮辱和诽谤的情形的话,很难主张侵犯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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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不一定构得上,检验正常本身就说明你是清白的.姐妹之间,还是以和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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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她侵害你的名誉
追问:但是警察说这是她的正常法律诉求,是她的权利。请问是否矛盾?
解答:她有散布谣言没
解答:尸体检查确实是权利
解答:作为儿女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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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侵害你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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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