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众4S买了辆途安,购买时我问过有没有13款,销售的答复是13款已经没有了,只有15款。结果验车后我发现给我的是13款(15款已经于2014年7月上市),合同上只写了途安,没有写具体的年代款式。我要求在发票上写明15款,销售以没有区别拒绝。后来被我发现给我的是13款,并找出两款的区别,之后致电销售要求退车,销售一再狡辩说两款一模一样,后来去4S店面谈,销售承认是自己没有分清楚两款的区别。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要求什么程度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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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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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首先向消协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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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