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校A、国有企业B和集体企业C签订合同,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生产性的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其中,A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作价15万元;B以厂房出资,作价20万元;C以现金17万元出资。后C因资金紧张实际出资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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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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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B和集体企业C签订合同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其股权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应当要按照工商部门的登记为准,建议可以联系工商部门来获得查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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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它是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行为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资合公司,但也是有人合公司的因素,它有如下特征:
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③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④有限责任公司是将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的优点综合起来的公司形式。
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特点可以看出,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生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合于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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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共同出资:第一,公司的出资方式中,不允许以劳务作为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第二,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第三,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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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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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问题(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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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资金入股也可以技术入股,非货币的财产只要经过认定一样是合法的,具体份额当事人可以自己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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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